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政策_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

太平洋汽车网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可以回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于2018年1月26日联合印发,共有五章三十一条,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共有五章三十一条。制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全文编辑播报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综合利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按照《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及《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管理。

第三条在生产、使用、利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回收处理。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